男子酒后开“智驾”被判危险驾驶罪 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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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通讯员张妍)“喝酒不开车,智驾开车不喝酒”已成为全社会共识。男酒但如今,后开学区房政策新闻网有的被判驾驶人却借着车辆有智能辅助驾驶功能,萌生了侥幸心理——“我喝了酒,危险开个智驾不就行了?驾驶金元又不用我亲手握方向盘,不算酒驾吧?罪拘”近日,荆门市东宝区检察院办理的役个月缓月并杨某某危险驾驶案,明确击碎这一误区——酒后开“智驾”,处罚不仅算酒驾,智驾还构成危险驾驶罪,男酒需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后开

3月24日,被判学区房政策新闻网承办检察官介绍,危险2025年10月25日22时20分许,驾驶金元杨某某喝了酒,却还是发动了自己的小型汽车,从漳河新区某小区附近出发,一路上车子走走停停。当日23时53分许,他打开了车辆的智能辅助驾驶功能,车子以75公里/小时的速度平稳行驶,直至次日凌晨0时0分智能辅助驾驶功能进入待机状态。约3分钟后,杨某某驾驶车辆行驶至某交叉道口等待红绿灯时,酒精的作用越来越明显,杨某某直接昏睡在了驾驶座上。

路人发现后赶紧报警,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杨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11毫克/100毫升,达到醉酒标准。其间,杨某某借如厕之机逃离现场,民警多次联系未果,故未能及时对杨某某进行抽血送检。

10月26日,杨某某到警务站投案说明情况,并于10月27日前往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东宝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杨某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杨某某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依法应从重处理;其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理。检察机关遂提出判处杨某某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的量刑建议,法院予以采纳并作出相应判决。

承办检察官提醒,智能辅助驾驶系统的初衷是提升出行安全,绝非酒后驾车的“避风港”,即便开启智能辅助驾驶功能,也无法彻底规避行车安全隐患,更不能免除驾驶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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